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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屋档案馆房屋档案查询及出具证明业务办事指南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7-10-10 14:41:26 阅读次数: 1476

事项名称:购房人交纳契税申请出具《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办理地点:

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经七路88号)二楼查档窗口

办理材料:

    1、购房协议或产权调换协议;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等);

    4、家庭成员的户口簿(不在一起的,分别提交);

5、委托自然人申请查询的,受托人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规定资料到济南市房产大厦二楼查档窗口申请;

    2、工作人员核实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后,查询家庭住房信息,依据查询结果打印交税专用的《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申请人持《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收费窗口盖章交费。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物权法》、《房屋登记权属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2077114,投诉电话:82077300

 

事项名称:购房银行贷款

申请出具《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办理地点:

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经七路88号)二楼查档窗口

办理材料:

1、银行出具的住房情况查询申请书;

2、查询申请书中查询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未成年的提交户口簿等)。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银行出具的《住房情况查询申请》、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产大厦二楼查档窗口申请;

    2、工作人员核实贷款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银行出具的《住房情况查询申请》后,查询房屋登记信息,依据查询结果打印贷款专用的《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申请人持《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收费窗口盖章交费。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物权法》、《房屋登记权属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2077114,投诉电话:82077300

 

事项名称:卖方出售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

申请开具《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办理地点:

    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经七路88号)二楼查档窗口

办理材料:

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家庭成员包括房屋产权人及配偶);

2、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等);

    3、家庭成员的户口簿(不在一起的,分别提交);

4、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规定资料到济南市房产大厦二楼查档窗口申请;

2、工作人员核实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后,查询家庭住房信息,依据查询结果打印交税专用的《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申请人持《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收费窗口盖章交费。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物权法》、《房屋登记权属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2077114,投诉电话:82077300

 

事项名称:申请开具《房屋情况证明》

用途:

学校核实、保障性住房核实、个人核实、单位核实、户口迁移核实、低保核实等。

办理地点:

    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经七路88号)二楼查档窗口

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结婚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房产大厦二楼查档窗口申请查档;

2、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人身份证明后,查询房屋登记信息,依据查询结果打印“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申请人持《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交费盖章。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物权法》、《房屋登记权属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2077114,投诉电话:82077300

 

事项名称:申请开具《房屋权属状况信息》

用途:

办理公证

办理地点:

    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经七路88号)二楼查档窗口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房改房的需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2、办理赠与及委托公证的,提交身份证明原件,产权证原件;办理继承公证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产权证原件,产权人死亡证明原件,申请人与产权人关系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以上证件到市房产大厦二楼查档窗口申请出具证明;

    2、工作人员核实申请资料后,查询房屋登记信息,依据查询结果打印《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申请人持“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交费盖章。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物权法》、《房屋登记权属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2077114,投诉电话:8207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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