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购房人交纳契税申请出具《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办理地点:
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经七路88号)二楼查档窗口
办理材料:
1、购房协议或产权调换协议;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等);
4、家庭成员的户口簿(不在一起的,分别提交);
5、委托自然人申请查询的,受托人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规定资料到济南市房产大厦二楼查档窗口申请;
2、工作人员核实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后,查询家庭住房信息,依据查询结果打印交税专用的《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申请人持《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收费窗口盖章交费。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物权法》、《房屋登记权属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2077114,投诉电话:82077300
事项名称:购房银行贷款
申请出具《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办理地点:
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经七路88号)二楼查档窗口
办理材料:
1、银行出具的住房情况查询申请书;
2、查询申请书中查询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未成年的提交户口簿等)。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银行出具的《住房情况查询申请》、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产大厦二楼查档窗口申请;
2、工作人员核实贷款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银行出具的《住房情况查询申请》后,查询房屋登记信息,依据查询结果打印贷款专用的《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申请人持《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收费窗口盖章交费。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物权法》、《房屋登记权属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2077114,投诉电话:82077300
事项名称:卖方出售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
申请开具《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办理地点:
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经七路88号)二楼查档窗口
办理材料:
1、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家庭成员包括房屋产权人及配偶);
2、婚姻证明(包括结婚证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的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离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等);
3、家庭成员的户口簿(不在一起的,分别提交);
4、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规定资料到济南市房产大厦二楼查档窗口申请;
2、工作人员核实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后,查询家庭住房信息,依据查询结果打印交税专用的《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申请人持《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到收费窗口盖章交费。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物权法》、《房屋登记权属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2077114,投诉电话:82077300
事项名称:申请开具《房屋情况证明》
用途:
学校核实、保障性住房核实、个人核实、单位核实、户口迁移核实、低保核实等。
办理地点:
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经七路88号)二楼查档窗口
办理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结婚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到房产大厦二楼查档窗口申请查档;
2、工作人员核实申请人身份证明后,查询房屋登记信息,依据查询结果打印“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申请人持《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交费盖章。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物权法》、《房屋登记权属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2077114,投诉电话:82077300
事项名称:申请开具《房屋权属状况信息》
用途:
办理公证
办理地点:
济南市房产交易大厅(经七路88号)二楼查档窗口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房改房的需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2、办理赠与及委托公证的,提交身份证明原件,产权证原件;办理继承公证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产权证原件,产权人死亡证明原件,申请人与产权人关系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以上证件到市房产大厦二楼查档窗口申请出具证明;
2、工作人员核实申请资料后,查询房屋登记信息,依据查询结果打印《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3、申请人持“济南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交费盖章。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设定依据:
《物权法》、《房屋登记权属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
申请条件:
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申请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82077114,投诉电话:82077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