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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机构无权对执行过程中双方就超出优惠价面积的价格争议进行裁判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20-01-15 14:11:48 阅读次数: 1034

执行机构无权对执行过程中双方就超出优惠价面积的价格争议进行裁判

案例要旨

  对超出优惠价面积的价格争议属于实体权利争议。当双方当事人对实体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时,应该启动审判程序进行辨明、由法院作出裁判。执行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只能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判定的义务,其无权对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实体性权利纠纷作出裁判。

一、新房购买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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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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