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分类导航
>>超级搜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热点文章
 房产担保房产担保 → 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 平分妻子名下公积金法律咨询热线:济南张律师 15053167680.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 平分妻子名下公积金法律咨询热线:济南张律师 15053167680.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12-16 17:30:41 阅读次数: 1123
夫妻感情破裂诉讼离婚 平分妻子名下公积金
2018-07-27 08:39:47济南房产纠纷律师  济南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济南二手房纠纷律师   济南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  济南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济南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济南张律师 15053167680.
     中国法院网讯 (沈丹阳 宋小然)  结婚多年的一对夫妻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诉讼中双方又因房屋和公积金等财产分割问题产生分歧,最终法官明察秋毫,妥善处置。7月25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竞价得到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十一万元的经济补偿,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住房公积金平均分割。

  王女士与曹先生经人介绍相识,1990年登记结婚,两年后双方生育一子,现已成年工作,经查,王女士与曹先生均无共同债权、债务。夫妻双方共同在市区拥有一套房屋,另外王女士名下有存款、住房公积金、股票共计14万余元;曹先生购买股票市值12000元,许昌市某公司集资股金10000元。经竞价,原告王女士以20万元竞得位于许昌市魏都区某家属院的房子,法官在庭审中组织双方调解,曹先生要求王女士给付房子的补偿款12万元,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济南房产纠纷律师  济南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济南二手房纠纷律师   济南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  济南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济南合同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济南张律师 15053167680.

  法院审理后认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现王女士要求离婚,曹先生同意,经调解无效,法院依法准予离婚。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故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竞价,由原告以20万元的价格取得位于许昌市魏都区某家属院的涉案房产的所有权,并由原告给予被告补偿110000元。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和奖金、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以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双方除房产之外的其余共同财产经抵扣,原告王女士应支付被告曹先生60310元。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济南房产纠纷律师  济南房产合同纠纷律师  济南二手房纠纷律师   济南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  济南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济南合同纠纷律师。法律咨询热线:济南张律师 15053167680.
——此文由济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www.jnfclawyer.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济南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拍卖交付后应否执行回转
下一篇:买方在签订《居间合同》时已经对贷款额度变化有一定的预见,房产新政出台并不必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买方以无力支付首付款为由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构成违约,定金不予退回。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济南房产纠纷律师 济南房产纠纷律师 Copyright© 2017-2018 济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张波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1号山钢新天地8号楼12层
手机:15053167680 邮箱:15053167680@163.com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下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位访客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济南房产纠纷律师济南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济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