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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因按揭贷款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优先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双方的纠纷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07-26 15:37:45 阅读次数: 1248
对因按揭贷款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优先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双方的纠纷,注意平衡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加大调解的工作力度

单位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来源:中国民事审判前沿(第一辑)     引用113页

  一、人民法院审理相关纠纷时,应当首先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进行审查,只有就相关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才涉及适用本文所述的处理方法

  应当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当事人对相关问题有明确约定时,要严格按照约定内容审查双方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已经持续了一段时期,双方当事人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有的对于政策早有预期,事先已经考虑到政策变动等因素,在签订合同时对于未来一些诸如贷款不能如期获批、购房资格未获通过等,合同后续如何处理,都进行明确约定。比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政府或银行政策等发生变化,购房人届时不能取得贷款或贷款额度不够,应自行筹措资金缴纳房款,否则按已交房款(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承担违约责任的,那么房产新政的实施就无法成为当事人解除合同、免除约定义务的事由。还有的双方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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