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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限价商品住房转让协议无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9-05-16 14:37:04 阅读次数: 1164
当事人双方达成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限价商品住房转让协议,依法应被确认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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