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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数卖合同履行中,第三人的恶意登记行为不能对抗合法买受人因先占有讼争房产而享有之权利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9-08-20 17:11:05 阅读次数: 1201

一房数卖合同履行中,第三人的恶意登记行为不能对抗合法买受人因先占有讼争房产而享有之权利


第三人购买诉讼房屋时明知合法买受人已购买该房屋合法占有,仍与房屋转让人签订买卖协议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该行为损害了合法买受人的利益,属无效的恶意登记行为,其权利亦不能对抗合法买受人因先占有讼争房产而享有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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