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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收房后以未经质监站验收为由主张逾期交付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8-08-08 08:17:02 阅读次数: 1210

购房人收房后以未经质监站验收为由主张逾期交付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

————李卫峰与远华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例要旨

  经五大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后,购买人如期接收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钥匙并入住,虽交付时未经质监站验收,但开发商交房后按法定程序取得质监合格证明,并不存在房屋质量问题。购买人仅以未经质监站验收的瑕疵交付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付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

 

案例正文


  
李卫峰与远华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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