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房产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 律师简介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分类导航
>>超级搜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热点文章
 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 遗嘱人在发生生命危险等危急情况时可立口头遗嘱,但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查看方式: 查看:[ 大字 中字 小字 ] [双击滚屏]
遗嘱人在发生生命危险等危急情况时可立口头遗嘱,但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9-11-04 19:25:39 阅读次数: 1061

遗嘱人在发生生命危险等危急情况时可立口头遗嘱,但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遗嘱人在发生生命危险等危急情况时可立口头遗嘱,但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赵某某诉赵某房屋继承纠纷

案例要旨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立遗嘱,且“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不宜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

 

案例正文


  
赵某某诉赵某房屋继承纠纷
······
济南房产纠纷律师、济南房地产纠纷律师、济南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济南房屋继承纠纷律师、济南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济南张律师15053167680

——此文由济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www.jnfclawyer.com/)精心收集和整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济南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感谢您的配合!
上一篇:遗嘱所涉及房屋系死者个人遗产,其有权以遗嘱的形式予以处分
下一篇:需办转按揭的二手房买卖,在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实现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可行使法定或约定解除权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网站管理 
 
济南房产纠纷律师 济南房产纠纷律师 Copyright© 2017-2018 济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张波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61号山钢新天地8号楼12层
手机:15053167680 邮箱:15053167680@163.com
本站部分资料从互联网下载,仅供学习和交流之用;如果认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敬请有效告知,我们会立即更正并向您致歉!

欢迎光临,您是本站第位访客
技术支持:律师建站

济南房产纠纷律师济南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济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