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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以另一方的名字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经其授权且合同未被追认的,买卖合同无效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9-08-20 17:13:51 阅读次数: 1125

夫妻一方以另一方的名字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经其授权且合同未被追认的,买卖合同无效


夫妻对讼争的房屋系共同共有的关系,夫妻一方是以另一方的名字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出卖主体是夫妻一方但不是另一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侵害了其的合法权益,且该合同未经其追认,同时他人知夫妻一方在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未经其授权,因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双方的房屋买卖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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