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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方已尽合理审查义务的,卖方不得以夫妻一方对交易不知情毁约
来源: 互联网转载 作者:未知 发表日期: 2019-06-25 16:28:02 阅读次数: 1167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方已尽合理审查义务的,卖方不得以夫妻一方对交易不知情毁约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买方已尽合理的审查义务,相信夫妻一方处分讼争房屋时已具有另一方的代理权,其作为善意第三人亦有理由相信该交易行为系夫妻二人均知情的,则该房屋买卖协议对各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卖方未按照济南房产纠纷律师、济南房地产纠纷律师、济南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济南房屋继承纠纷律师、济南房产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济南张律师15053167680合同约定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系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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